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汇能滚动 2023-07-16 18: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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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粤水电”)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7,280.03万元。因投资建设该项目需要,奇台粤水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7,960万元,为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一、投资情况

(一)投资概述

1.公司拟由奇台粤水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北塔山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工程总投资37,280.03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5%,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奇台粤水电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9,320万元。奇台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已于2018年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核准的批复》(昌州发改工〔2018〕173号);该项目已被列入《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时序方案》。

2.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商业街泰和锦园小区4号楼7单元1103室。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汤喜成。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能源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

7.奇台县粤水电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聘请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属规划的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奇台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奇台县公路里程约195km,距昌吉市公路里程约375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360km。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集中在1010-1040m,场地开阔,地势北部高、南部低,拟建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丰富。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552h。

该项目为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电源点之一,位于准东疆电外送基地内,电力送出条件优越。

2.项目装机规模50MW,规划用地约10.39km2。风机机组拟选用24台21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场地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建设条件优越。拟建风电场工程风资源非常丰富,测风塔70m高度处年平均风速为7.30m/s,风功率密度为570.53W/㎡;本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4级,风能资源较好。

3.项目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2862.08万千瓦时,20年合计上网电量257241.60万千瓦时。

4.该项目施工总工期至少为6个月,项目静态投资36,497.3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241.54元/kW;项目动态投资37,280.03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7,396.83元/kW。

5.该项目上网电价为0.49元/kW·h(含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7.14%,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77%,投资回收期为8.1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建设方式

奇台粤水电拟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为加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新疆区域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增加发电收入,提高盈利水平。

2.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存在一定的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该风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603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进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为奇台粤水电不超过27,960万元项目融资提供全程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项目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同投资主体概况。

2.奇台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7,96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奇台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奇台粤水电不超过 27,96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在对奇台粤水电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奇台粤水电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推进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奇台粤水电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063,801.22万元(含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为奇台粤水电提供不超过27,960万元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546,465.88万元人民币(按照2019年12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47%。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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